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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是社会文明的根基
作者:黄嘉杰  更新时间:2018-3-26 14:30:06 阅读:

家风是社会文明的根基

——培育文明乡风 良好家风 淳朴民风 牵手乡村善治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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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是乡村的灵魂,文化兴,乡村兴。3月8日,习近平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培育良好家风。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家风是社会文明的根基,家风相汇成民风,民风相融成国风,家风好则世风正。家风是家族成员长期恪守家训、坚守家规,通过家教而形成的具有鲜明家族特征的家庭文化,是一个家族最宝贵的财产,是每个家族成员自豪感的源泉。家风是融化在我们血液里的气质,是沉淀在我们骨髓中的品格,是我们立身做人的风范和格调。好家风是好家庭的血脉,好家风成就好家庭,好家庭培育好子女,好子女建设好社会。家风纯正,雨润万物;家风一破,污秽尽来。从家出发改变社会,源清流洁,强基固本。习近平指出:“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中华民族历来重视门楣家风的教育和传承,讲求耕读为本,忠孝传家。周公旦的《诫伯禽书》、诸葛亮的《诫子书》、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包拯的《包拯家训》、张百熙的《张氏家训》等代代相传,成为引领中国社会向善向上的标杆。新时代,我们要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让新农村呈现新家风。

    在当前乡村治理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点和问题: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不完善,缺乏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各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加剧,群众参与不足;农村“空心化”“三留守”问题以及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一些乡村债务沉重,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导致城乡差距较大;有些宗族势力对乡村治理形成干扰,影响了乡村的和谐稳定。

    现在你要村民捐款建村委会办公楼,肯定没有多少人会出资,但你如果要村民捐款修谱、建宗庙,基本每家都会出资;现在你要村民捐款建养老院,肯定没有多少人会出资,但你如果要村民捐款建家族祠堂,基本每家都会出资;你要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住进养老院,肯定没有多少人会入住,但你如果要他们入住家族祠堂,还做做义工,他们大多数会乐意,捐款救助做公益的人很多,捐款到本祠堂搞救助、到本祠堂做公益的人将更多,这就是宗族文化、传统文化的感召力,因为他们在人们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乡贤文化曾是我国乡村文化发展的主要方式。新时代,要更加注重引导和培养乡贤,把德高望重的老人、心系故土的有识之士、道德模范、乡村教师、经济能人等有助于乡村治理的人,纳入到乡贤群体中来,使其成为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和乡村文化的弘扬者,如果我们加以好的引导,让乡贤群体运用传统文化作为乡村基层政权的一种补充,让乡贤群体行使老年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协会、关心妇女协会等职能,加强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就可以达到乡村善治的目的,象农村“空心化”、“三留守”问题,托幼、养老等问题,都能够得到一定程度有效缓解,政权、宗族权、宗教是可以共生的。

    乡村善治的目标是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更加完善有效、多元共治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村民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乡村自治做好了,就能充分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法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保障,乡村治理必须实现法治化,自治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才能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德治则是乡村治理的支撑,有利于提升自治与法治的效能,提高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质量。

    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和补充,最终实现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此过程中,要把党的领导放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首位。从上古到周文王时代就形成宗族,周朝、唐宋再到明清是中国历史上宗族文化走向完整的时代。一路走来,也是“皇权不下县,县下是宗族,宗族皆自治”。此间,宗法制度成为推进宗族自治的重要力量。中国宗族的形成是由贵族向平民过渡的过程,是皇帝家族政权分封制向乡村治理的过程。唐宋发展到明清,宗族督护制基本演绎成为政府支持下的乡村自治功能。

    北魏曾实行宗主督护制,把基层政权与族长权力结合在一起,督护是两晋南北朝时的官职。魏孝文帝时期又实行“三长制”。“三长”是党长、里长、邻长,由他们代替宗主督护。其实这个功能很像是今天的派出所、税务所与村委会三者于一身,主要作用是查核人口户籍,收税、赋役,治理党里、邻中的日常事务。

北宋王安石变法,其中在乡村政权治制上实行保甲制,元代推行里社制,明代实行里甲制,清代又推出保甲制,吸取了联保坐牢等制度来加强乡村稳定的作用,我们今天的新疆也推出保甲制,让恐怖分子无所遁形,达到了稳定的效果。

    事实上,王安石推行的保甲制就是利用宗族血缘关系与政府体制相结合,巩固乡村稳定。这一体制一直延续到清代,此外又添加孝道与礼仪。到毛泽东时代的人民公社,也是为稳定。只是这个时代渐渐地淡化了宗亲关系,以行政取代了宗亲。而今虽说政府不再重视宗亲关系,可是民间宗亲家谱血统关系还是保持着关联,事实上孝文化、佛道文化、国学经典是一些积极意义的文化,对赡养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做功德帮助孤寡、残疾、失学儿童有很大的帮助,他们宣传的因果报应、多行善事可以直击人们心灵。

    乡村民主选举走向哪里

    1999年,村民直选开始,这是从西方引入中国的一种选举方式,很像美国人选总统的方式,一人一票。中国式民主有自己特有的国情,熟人社会产生道德,陌生社会出现法制。乡村是熟人社会,谁好谁不好,不用投票,每个人心中都知道谁能做什么,谁靠谱。村民直选从一开始进入中国,就问题不断。按照乡镇干部的看法,实现民主选举和村民自治往往要遭遇宗族势力的严重干扰,但普通村民则认为宗族势力没有那么严重。这是乡镇干部干扰了传统宗族文化,而不是宗族文化干扰了从西方引入到中国的民主选举。

    现在有很多村干部,他们对村庄建设的目标与希望比较模糊,他们没有长远的目标,他们做得好与不好三年都要选举,下一届都有可能被选掉。传统的乡村干部,一般做二三十年,非常稳定,村干部是民选出来并由乡镇委命的,村干部也是宗族的领袖,你家的爷爷、父亲是不是长期更换?宗族的领袖干得好,也要三年一换?这是没有多少道理的,按道理:德高望重的宗族领袖任期可以无限延长。这很像魏孝文帝时期三长制。这种乡村自治的基本模式,维持了3000年左右,到20世纪末基本被废除。于是今天的村干部土权、人权、财权被收回,党建只靠少数党员,宗族在城市化与市场经济下受到西方民主形式冲击,只存在于形式,功能几乎丧失。农民的态度是对谁的话也不听,于是,近十年中国近代乡村应该是处于混乱、无序和不稳定的状态的。

    乡贤文化自古就有了一套人性化的民主形式,这个民主双向互动,融合了高度的集权与充分的自治。可惜今天研究三农与农民,研究法制与社会治理的人们并没有关注到我们这种特别的民主形式。基层民主不稳定,我们做什么“互联网+”,做什么扶贫,做什么美丽乡村?都不过是隔靴搔痒、舍本求末。

    我们这个时代应有的民主,是承上启下达到乡村自治,总结一种“村建、宗建和党建”三位一体的民主形式,这种民主就是比较适应政府、尊重乡村、实事求是,更符合农民特殊的宗族社会。在这样一个以“三建合一”为特征的政府、宗族与村委会的融合下,渐渐地探索出一条今天的乡村建设之路。

    君统、宗统、人性与乡村自治

中国乡村治理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宗族。宗是同一姓氏(以男性为主)所有族人的总和,族最初是指一般不超过五服的直系血缘关系的人的总和,后延伸为只要是同一祖先的直系血缘关系的人的总和也称为族。宗与族的结合形成人类文明中唯中国特有的,又是符合人性,有天生凝聚力的一种聚落。

    人性、血缘、宗族与乡村社会、政府治理、中国文化共同形成了一个长达数千年的血脉中国。这种符合人性的社会与政治独一无二。人与人之间的宗亲血脉关系,顺势而为的中国道教与本土化的佛教共存,构筑了一个多情而又等级分明的礼仪之邦。而这样的文明又已渗入以家谱、祠堂与政权治理的社会关系血脉。这种关系最早就已在古代社会出现。

    皇权中、法令中对宗亲关系的引入,对宗族社会地位有很大影响。比如,晋朝就把丧葬礼的五服制度引入法律。自汉代起,各王朝实施孝廉政策、恩爵、义门、减免赋税徭役等以提高孝廉爱国宗族之地位,好让其他宗族效法,以人文之治保持社会法定,提高家族地位,也得以最终实现“收宗”目的。“天地君宗师”中君宗师成为宗族文化中神的位置,也成为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基本伦理准则。

    从周朝到明清,以至到人民公社,乡村自治一直推行着政治与宗治相结合,即使到1949年之后,政府不再支持宗治,可是乡村社会因为特殊的社会结构、血缘与宗族关系,情况依然如故。

    盛世修谱,重建乡村关系

    宗族的核心是“收宗、自治、互助、孝道、忠君”。今天的宗族在中国特指乡村范畴,是城市以外的区域。所以宗族这也是特指农耕之耕中的文明主存部分,全世界也只有在中国文化中,每一个农民都清清楚楚地记着是从哪来,到哪儿去的。家谱是宗族到普通人的历史,正是这样一种绵绵不断的乡贤文化才让中国的乡村有着小农大国之势。

    宗族是社会群体,自从产生之日,就具有社会性。宗族产生于上古,她在符合人性的基础上拥有宗教、社团、互助与四邻结社等政权与自治的组成部分。历史上第一次大破坏是战国时期,宗子宗族制瓦解,宗族组织基本消失。西汉、魏晋南北朝至唐末五代新旧士族更迭衰亡。宗族从贵族走向平民,就更具有了社会团体属性。历史步入20世纪中叶,古老宗族组织几乎消失,21世纪随着农耕文明的特性与人性的所需,中断了近半个世纪的宗族组织又重新出现。尤其是经历西方民主渗透广大乡村后水土不服,政府开始关注百姓修宗修谱。修祠堂、立牌坊也是将来的旅游资源。立一个“感动中国孝心人物”牌坊,肯定是宣扬传统美德的“正能量。”

    习近平时代强劲推动恢复传统、让人们记住乡愁,其实对于“重构乡村自治,重振家国天下”具有重要意义。宗族文化的特点:一是古代宗族文化对人生规范中的合理因素是人类社会规范的有益成分;二是古代宗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作用,值得高度重视;三是古代宗族文化对联系海外华人的价值不可忽视。

    中国人特有的宗族意识,因为血缘因素,地缘因素,族首(领导人)因素汇集成以孝道为轴心的家国天下,已成为几千年来政府治理乡村社会的有效手段。“齐家、治国、平天下”这里的家不是指每一个家庭,而是指的宗族的大家。以姓氏为宗,以宗为族,以族安邦,以“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的思想汇聚了家国天下。

    “宗族自治、达济天下”这条千年的家国同构,促进了我们“大国小农,家国天下”之象。这是民族特点,也是农耕文明之道,也是中国文化的精髓。

    培育淳朴民风。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民风指的是民间教化和习俗,即社会风气。其核心是民间风尚,即民间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如提倡道德自觉、理性、友爱等。民风建设是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治理的优良传统,对数千年中国社会政治的有秩序运转发挥了独特作用。《管子•八观》说:“入州里,观习俗,听民之所以化其上,而治乱之国可知也。”指的是通过观察地方风化,可以预测一个国家的兴衰治乱的趋势。可见,民风是社会兴衰的风向标。

    习近平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厚植淳朴民风,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民间文化等传承与发展。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道德意识,培育勤勉、诚朴的生活态度,为建立优良民风厚植底蕴。

    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是美丽乡村的精神内核,是乡村精神文明的基石,这三风不纯,再美的山水也缺乏灵气。

 

 

   (资料提供:罗先华  编辑:罗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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