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才胜:司法为民好榜样
罗才胜 鹤峰县邬阳乡司法所所长
罗才胜,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湖北鹤峰县邬阳乡司法所所长。
罗才胜于1984年参加工作,2009年进入司法系统,工作期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00余件,咨询人数达5600余人,直接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0余件,为弱势人群维权340余件,处理人身损害及各类民事赔偿案件20余起。
2012年,罗才胜筹资修建法德教育培训学校,“六五”普法期间,他根据邬阳乡山大人稀、多年来基层法治建设难接地气的现状,大胆提出“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努力实现法律意识进村入户,并构建了以乡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有一名法务联络员、组有一名义务调解员、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为主要内容的“四级法务网”。
“七五”普法启动后,他与邬阳乡共同探索创建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被《半月谈》专题报道。
2016年,州司法局给邬阳司法所记集体三等功;2018年10月,罗才胜被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城乡基层法治研究中心聘任为研究员;2019年1月,罗才胜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编辑:罗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