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罗东来同志为烈士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汪国义)9月16日,省人民政府复函市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罗东来、何鑫同志为烈士。
罗东来,1999年4月生,剑阁人,生前系新疆财经大学学生。何鑫,1999年6月生,剑阁人,生前系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2020年3月12日,二人在剑阁县下寺镇清江河勇救不慎落水的梁某某、王某某,不幸溺水牺牲。
2020年3月,剑阁县委政法委授予罗东来等5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同年3月15 日,新疆财经大学授予罗东来同学“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见义勇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同年9月,中央文明办发布2020年2月至 7月“中国好人榜”,罗东来入选见义勇为类“中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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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