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川当选青海省省长
据青海新闻网消息,12月31日,青海省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黄建发同志出席会议并宣布中央决定:吴晓军同志任青海省委书记,陈刚同志不再担任青海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央批准:罗东川同志任青海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罗东川是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此前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
罗东川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6年8月至1988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年5月至1993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级)(其间:1988年8月至1991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年4月至1993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1993年7月至1995年5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年5月至1995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年6月至2000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副处级);
2000年6月至2000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正处级);
200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04年6月至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9年9月至2004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
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13年12月至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部长级);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8年8月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0年7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10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2024年12月31日任青海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
新华社西宁1月4日电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月4日决定,接受吴晓军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罗东川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
新华社西宁1月23日电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月23日选举吴晓军为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罗东川为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
(编辑:罗会清)